通 知
各会员单位:
关于《昆山市保安服务企业有关信息统计报表(一)》和《会员企业在维护社会治安、服务人民方面信息呈报表(二)》上报要求,现通知如下:
<一>2016年(全年)的信息,请按该两份表要求,于2016年11月30日前上报协会秘书处。
<二>该两份表自2017年1月起,必须于每月的30日前填报一次。
<三>该两份表要如实、按时填报,并纳入企业星级评定考核。
昆山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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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市保安服务企业有关信息统计报表(一)
会员企业在维护社会治安、服务人民方面信息呈报表(二)